各運營中心、會員單位:
大交所從未許可各運營中心及會員單位以居間形式發展客戶。為加強管理,大交所就此項管理規定如下:
大交所禁止各運營中心及會員單位(包含其下屬機構)以任何形式設置居間返傭,大交所不承認任何形式的居間,不對居間返傭負責。如有違反,大交所將對運營中心及會員單位進行違規處罰。
請知悉。
大連再生資源交易所
2016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