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連再生資源交易所各指定交收倉庫:
為加強大連再生資源交易所與指定交收倉庫的合作,方便交易會員更好地開展業務,促進交易所及合作倉庫的業務發展,根據《大連再生資源交易所指定交收倉庫管理辦法》規定,交易所對各指定交收倉庫開展2015年度年審工作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指定交收倉庫需要報送的年審材料
1、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最近年度審計報告,審計報告需有審計附注說明;
2、經當地公安消防部門驗收簽發的年度消防安全達標驗收合格證明,以及氣象部門簽發的避雷設施驗收合格證明;
3、合法有效的倉庫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復印件;
4、對于企業營業執照、章程、法人代表發生變更的,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正本、副本復印件、最新的企業章程復印件、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;
5、與倉庫存在關聯關系的企業情況說明;
6、沒有章程的單位,需提供文字說明。
二、年審時間及要求
各指定交收倉庫請將完整的年審材料用A4紙裝訂成冊并逐項加蓋單位公章,于2015年11月30日前寄送交易所倉儲物流部。
三、交易所收到指定交收倉庫報送的年審材料并審核通過后,將與指定交收倉庫簽訂合作協議,并對外公布2015至2016年度合作倉庫名單。
特此通知。
大連再生資源交易所
2015年11月2日